1.公告「臺南市政府專書閱讀推廣活動計畫」乙份。
2.面對全球化競爭激烈、知識發展迅速的時代,公務人員自應奮發精進、時時學習,才能創新超越,提升國家競爭力,茲為持續提倡本府暨所屬機關學校員工閱讀風氣及培養良好閱讀習慣,並藉由讀書會之運作,將閱讀心得與工作領域結合,期能進而改善工作流程及服務品質,爰修訂「臺南市政府專書閱讀推廣活動計畫」。
3.旨揭計畫中有關辦理專書閱讀心得寫作競賽活動一項,專書閱讀心得寫作作品應於每年 8 月 15 日前報送本府人事處彙辦,並為擴大同仁參與閱讀活動並踴躍寫作閱讀心得,提供獎勵措施如下:
(一)團體獎:分「本府各單位組(含所屬二級機關)」、「一級機關組(含所屬二級機關)」、「區公所組」、「
高、國中組」及「國小組」等組別,依據各機關單位於各組內年度配合推動閱讀相關活動情形綜合考評(各二級機關推動辦理情形之績效併至上級機關或單位計算),評選各組績優機關或單位前二名,第一名且達 80 分以上者,機關(單位)首長、承辦主管及承辦人員各 1 名各敘記功一次,第一名而未達 80 分者,機關(單位)首長、承辦主管各敘嘉獎二次、承辦人員敘記功一次;第二名者機關(單位)首長、承辦主管、承辦人員各 1 名各核予嘉獎二次。
(二)個人獎:各單位薦送之心得寫作作品經評選為前三名,頒發等值獎品及行政獎勵,分別為第一名 5,000 元等值獎品並記功一次、第二名 3,000 元等值獎品並嘉獎二次、第三名 1,000 元等值獎品並嘉獎二次,另選出優良作品第 4 至第 10 名各敘嘉獎一次之鼓勵;如送件作品經評審衡量未達前三名各名次標準,該名次則列為從缺。
(三)前揭評選為績優機關或單位與獲選本府優良作品者,於公開場合予以表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