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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王友美 - 教導處 | 2016-06-24 | 點閱數: 533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 105年度補助直轄市、(縣)市政府推動學前及國民教育階段工作計畫辦理。

二、研習時間及地點等相關資訊詳如研習計畫(如附件)

三、請務必依限派員參加。

四、請貴校惠予參加人員公(差)假登記,本研習全程參與者,核發研習時數,如有特殊情況請事前請假;若缺席時數達 1/5以上,則不予核發研習時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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