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 105年度補助直轄市、(縣)市政府推動學前及國民教育階段工作計畫辦理。
二、研習時間及地點等相關資訊詳如研習計畫(如附件)。
三、請務必依限派員參加。
四、請貴校惠予參加人員公(差)假登記,本研習全程參與者,核發研習時數,如有特殊情況請事前請假;若缺席時數達 1/5以上,則不予核發研習時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