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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王友美 - 教導處 | 2014-09-23 | 點閱數: 892

學校應落實「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及「經濟社會文

化權利國際公約」(簡稱兩公約)辦理相關宣導活動

,本案每半年皆須填報辦理情形,由行政院彙陳總統府報

告,請配合納入教學議題及宣導活動辦理。

宣導教材可至「人權大步走專區」網站(推薦:左側「兩

公約宣導專區」選擇宣導品-兩公約人權故事集),及「

教育部人權教育諮詢暨資源中心」查閱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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